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5-03-24
| 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名稱: | 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 | |
簡介: | ||
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原為興國縣云母高嶺土加工廠風嶺背高嶺土礦)成立于2023年04月14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永豐鎮馬良村,法定代表人為陳妃進。經營范圍包括:非煤礦山礦產資源開采,選礦,礦物洗選加工,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建筑材料銷售等。 2023年7月,興國縣云母高嶺土加工廠風嶺背高嶺土礦因發展需要及相關職能部門管理要求將名稱變更為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 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名下擁有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風嶺背高嶺土礦采礦權和江西省興國縣風里背高嶺土礦詳查探礦權兩處礦權,主礦種相同。根據《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辦字(2018)1號),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決定將相鄰采礦權整合為一個采礦權,并將相鄰區域納入礦區范圍。采礦權合并后,企業決定對采礦權內的其他高嶺土礦進行開采。 2024年5月,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南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編寫了《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風里背(整合)高嶺土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以下簡稱《開發利用方案》)。 2024年8月,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南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編寫了《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風里背(整合)高嶺土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二合一方案》)。 本項目為擴建項目,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拓運輸方案為公路開拓、汽車運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要求,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稱贛安中心)對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 贛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組建了項目評價組,評價人員于2025年1月開展現場勘查工作,收集安全預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按《安全預評價導則》要求,評價組對項目資料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研究,在初步進行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劃分了評價單元,選擇了評價方法;對該項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評價,并預測其危險度;評價建設項目生產系統、生產工藝的安全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編制了《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為了保證預評價報告質量,報告形成初稿后,組織人員對預評價報告進行了內部審核,經由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形成了本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領導和相關技術人員給予了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
報告審核人: | 李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管自強、王紀鵬、黃伯揚、鄭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許玉才、黃伯揚、鄭強、管自強、檀廷斌、李強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伯揚、許玉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5年1月8日 | |
評價報告: | ||
結論: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在落實《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風里背(整合)高嶺土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風里背(整合)高嶺土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和本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對策后,能夠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5年3月24日 |
0058(已排)興國縣尚龍礦業有限公司云母高嶺土開采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終稿.doc